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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鄰居阿婆中午來,拿100塊給我爸說我採你的芭樂,我爸拒收,
阿婆走後,我發現很怪的一件事,我們有拍到採芭樂芯,
不知道還有偷採芭樂阿,我爸說,他們真過份,以為自己很有錢,很了不起.........
下午,賣麵包的來,對面鄰居的媳婦也來買,我媽就跟她打個招呼,
竟然使臉色給我媽看,我真的火大,我就打電話報警,
我問一下警察,私闖民宅是民事還是?
警察說這是公訴哦,我再問,沒問經過我家同意,
就偷採芭樂芯算是?警察說是偷哦,也是公訴哦,
我就跟警察講,他們家親戚是村長,我們有跟村長說,
最後決定,先備案.............
傍晚,我撥電話問村長情況,哀呀!
村長好大聲阿,直接說,你是不爽直接去報警就好了阿,
阿婆老人癡呆阿!就算你去報警,法官也不會判什麼罪啦,
村長說,下次她來你就說,我不歡迎妳來就好了,
還很大聲跟我說一堆,真是過份阿..........
最後我們決定,還是照派出所的建議,下次再這樣,直接請他們處裡,
我知道,如果只是1~2次,法官不會處裡,頂多就是無條件緩刑,
但是,我們會搜集很多影片,證明很多次都是這樣,
這就是故意+惡意,報警看看,在請警察協助好了!
對這種鄰居也是無奈,明明是他們不對,還很大聲,
理不直,但是氣很壯,很了不起,媽就說,他看不起我們家窮阿,
我說你看我們家窮,可是我家又不窮,我看對面也沒多有錢,
這種大聲就了不起的個性,我看他們家也沒多好就是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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